侯马588(海伦妮子)
2022年7月15日18时30分许,王某某驾驶冀AQ****号小型轿车沿北环路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洗车城门口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时,遇孙某婷驾驶电动车(前乘张某齐,后载张某馨)沿北环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相撞,造成孙某婷、张某馨、张某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请您做到:
(一)切实履行第一监护责任,把孩子的安全保护和权益维护作为家庭监护的首要任务。
(二)努力营造亲情关爱氛围,构建和谐家庭。离家在外的监护人应利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多与孩子进行互动交流,适时跟进了解孩子的动态,发现问题应正确引导和及时疏导;委托监护人应做好孩子的日常养育照料、安全教育管理等。
(三)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各类儿童托管服务、兴趣小组、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意义的团体活动,增强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四)疫情期间,不要带孩子到中高风险区旅游,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注意及时消毒和检测体温。同时,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一般不要让孩子单独出行。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请您教育引导孩子做到:
(一)严格按照学校暑期安全告家长书的内容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登录学习观看“安全教育平台”的安全常识、自我保护、应急自救方面的知识,提升孩子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应急自救的能力。
(二)在自己或伙伴遇险时,第一时间主动通知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在突发事件和危险状况下懂得主动避险,学会正确自救和求助的方法。
(三)熟记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在紧急状况或突发事件时,及时与监护人和委托监护人电话或当面确认,不偏听误信,轻易让陌生人带走。
(四)熟记110、119、120等应急救援电话,紧急时能正确拨打及时求助。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请您教育引导孩子做到:
(一)交通安全
1.过马路不闯红灯走斑马线,不翻越隔离栏,不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随意穿越公路。
2.不坐无客运资质的农用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不坐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的车辆。
3.不在公路上玩耍打斗或奔跑,不做任何危险的事;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的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二)防范溺水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带领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2.不到水库、河道、堰塘或有安全警示标识的水域附近玩耍。
(三)生活安全
1.离开家长或委托监护人的视线范围玩耍,应告知去向;不要单独到离家较远或较偏僻的地方玩耍。
2.未经家长同意,不要随意跟身边的熟人外出;不得跟随陌生人出走,不给陌生人带路和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3.不接受不熟悉的人钱财、玩具、礼物,不进食其提供的食物和饮用水。
4.加强用电、用气、用火、饮食卫生等为主的日常生活安全,不吃不洁食品,严防触电、煤气中毒、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5.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不要在非法经营网吧中逗留和玩耍。
6.注意室内通风和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外出佩戴口罩,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医。
(四)防雷电安全
提醒教育孩子雷雨天气远离高大树木及铁塔建筑,做好特殊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文章来源: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
侯马公安局备案编号:141000020001126